在本質安全型設備及其他需要熔斷器進行電氣保護的設備中,常采用熔斷器來保護電路中的其他元件,防止元件因電路中存在過大的電流而燒毀。用戶應通過熔斷器不同的特性參數進行選擇和設計。

在選型過程中,有兩個熔斷器的參數容易被用戶混淆:熔斷電流和分斷能力。
概念
熔斷器的熔斷電流:熔斷器在熔斷時能通過的最大電流;
熔斷器的分斷能力:在規定的使用和性能條件下,熔斷器在規定電壓下能分斷的預期電流值。
關聯
當電路中的電流大于熔斷器的熔斷電流時,熔斷器會因發熱而熔斷,從而達到切斷電路保護其他設備的作用。
當熔斷器所在電路的預期電流大于熔斷器的分斷能力時,熔斷器將不能正常因發熱熔斷而切斷電路,有可能產生持續飛弧使電路在大電流的通過下持續導通,還有可能會發生引燃和熔斷體的爆裂,進而燒壞整個電路。這種情況下產生的電弧、熱量和火焰會點燃爆炸性環境,導致設備防爆性能失效。
總結
熔斷電流是熔斷器的工作電流,而分斷能力是使熔斷器可以安全、可靠、正常工作的前提條件。
所以在GB/T 3836.4-2021中要求:熔斷器的分斷能力應不小于所安裝電路的最大預期電流。對于交流電壓不超過250V的電網供電系統,預期電流通常認為是交流1500A(有效值RMS)。
分斷能力和熔斷電流都會在熔斷器的規格書中有所體現。用戶在產品設計選型時,應加以考慮。
參考資料
[1]GB 3836.4-2021 ,爆炸性環境 第4部分:由本質安全型“i”保護的設備;
[2]GB/T 9364.1-2015 ,小型熔斷器 第一部分:小型熔斷器定義和小型熔斷體通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