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兒童用品的CCC強制性認證產品中有三個大類,包括童車、玩具以及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基本認證模式為:型式試驗+工廠檢查+獲證后監督,下面是相關CCC產品目錄、標準和實施細則介紹。
防爆電氣(編號23)強制性CCC認證產品目錄
產品小類 | 產品名稱 | 依據標準 | 實施細則 |
2201 | 童車類產品 | GB14746 | CNCA-C22-01:2020 (立即下載) CQC-C2201-2020 (立即下載) |
GB14747 | |||
GB14748 | |||
GB14749 | |||
2202 | 玩具 | GB19865 | CNCA-C22-02:2020 (立即下載) CQC-C2202-2020 (立即下載) |
GB6675.1 | |||
GB6675.2 | |||
GB6675.3 | |||
GB6675.4 | |||
2207 | 機動車兒童成員用約束系統 | GB27887 | CNCA-C22-03:2014 (立即下載) CQC-C2203-2014 (立即下載) |
童車類
本類目中有四個產品種類:包括兒童自行車、兒童三輪車、兒童推車、嬰兒學步車,相關執行標準請參考下面內容。具體適用范圍以及由于法律法規或相關產品標準、技術、產業政策等因素發生變化所引起的適用范圍調整,應以市場監管總局(認監委)發布的公告為準。
認證依據標準
序號 | 產品種類 | 依據標準 |
1 | 兒童自行車 | GB 14746 |
2 | 兒童三輪車 | GB 14747 |
3 | 兒童推車 | GB 14748 |
4 | 嬰兒學步車 | GB 14749 |
注1:上述產品如附加具有玩耍功能的玩具或部件作為童車產品的配飾、掛伴,這些配飾、掛件應通過CCC認證或符合相關標準(GB 6675、GB 19865)適用條款的要求; 注2:如以上童車類產品帶有電功能,領加測GB 19865,但第20章“輻射、毒性和類似危害”免于檢測; 注3:對于多功能童車類產品,須考慮各種功能且進行相應產品標準測試。 |
上述標準原則上應執行國家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最新版本。當需要使用標準的其他版本時,則應按國家認監委發布的適用相關標準要求的公告執行。
認證單元劃分
原則上,應按童車類產品主要材質、承載結構等的不同劃分認證單元。認證機構應在認證實施細則中明確認證單元劃分具體要求。相同生產者、不同生產企業生產的相同產品,或不同生產者、相同生產企業生產的相同產品,可劃分為同一認證單元。
產品類別 | 釋義 | 單元劃分原則 |
兒童自行車 | 最大鞍座高度在435mm-635mm范圍內,僅由兒童的人力通過傳動機構驅動后輪的兩輪車輛。包括:各種輪徑、款式的兒童自行車。 | 1、主要承載結構相似(菱形、單彎型、雙彎型、折疊型) 注:避震型若不單獨劃分單元,抽樣測試時,以避震型作為主檢產品。 2、主要承載件材質相同[合金、鋼材、其它材料(包括非金屬)] 3、最大鞍座高度相同(大于435mm小于560mm、大于或等于560mm小于635mm) |
兒童三輪車 | 各種車輪與地面接觸點呈三角形或梯形(即窄輪距須小于寬輪距的一半),可承載一名或多名兒童并僅以其人力驅動前輪而行駛的車輛。 包括:各種款式的兒童三輪車(含推騎兩用)。 |
1、主要材質類別相同(鋼材、鋁合金、塑料、其他材質) 2、主要承載結構相似(普通單人騎行、普通雙人騎行、折疊型) 注:避震型若不單獨劃分單元,抽樣測試時,以避震型作為主檢產品 |
兒童推車 | 預定承載一名或多名兒童,由成年人推行的車輛。 包括:各種款式的可調節和不可調節兒童推車。 |
1、座位數相同(單人、雙人) 2、車體折疊形式相似(不可折疊式、傘把式、其他折疊形式) 3、主要結構相似(座式、臥式、座臥兩用式) 4、車輪(組)數相同[三輪(組)推車、四輪(組)推車] |
嬰兒學步車 | 能在腳輪上運轉的座架,嬰兒在車內就座后可以借助框架的支撐、可用腳驅動進行任意方向活動的車輛。 包括:各種框架結構的嬰兒學步車。 |
1、座架結構相似[X型(折疊型、非折疊型)、圓形/環形(折疊型、非折疊型)] 2、主要承載件材質相似(金屬、非金屬) |
少量的單批次出廠/進口產品依據產品特征按上表進行單元劃分并頒發認證證書。
玩具
則適用于設計或預定供14歲以下兒童玩耍時使用的電玩具、塑膠玩具、金屬玩具、乘騎車輛玩具
認證依據標準
序號 | 產品種類 | 依據標準 |
1 | 電玩具 | GB6675.1到4、GB19865(第20章) |
2 | 塑膠玩具 | GB6675.1到4 |
3 | 金屬玩具 | GB6675.1到4 |
4 | 乘騎車輛玩具 | GB6675.1到4、GB19865(第20章) |
對于電玩具產品如具有CCC目錄內其他類別產品功能,還應增加相應產品標準作為認證依據標準進行補充試驗、工廠檢查。 |
- GB6675.1《玩具安全 第 1 部分:基本規范》;
- GB6675.2《玩具安全 第 2 部分:機械與物理性能》;
- GB6675.3《玩具安全 第 3 部分:易燃性能》;
- GB6675.4《玩具安全 第 4 部分:特定元素的遷移》
- GB19865《電玩具的安全》(適用于電玩具、帶電的乘騎車輛玩具,其中第 20 章“輻射、毒性和類似危害”免于檢測,由生產者負責從設計和選取零部件、原材料等方面予以保證,不免除生產者對第 20 章的責任)
電動玩具單元劃分原則
產品類別 | 釋義 | 單元劃分原則 |
電動玩具 | 由電能驅動實現各種動作為主要玩要功能的玩具。 包括:各種控制方式、動作方式的電動玩具。 |
1.結構和外形相似; 2.功能及預定玩耍方式相似; 3.主要材質類別相同(如金屬材料、塑膠材料、布絨材料等,塑膠材質可分為ABS、PS、PP等); 4.供電方式相同; 5.適用年齡組相同(36個月及以下/37個月及以上) |
視屏玩具 | 帶有視頻屏幕、可外接視頻屏幕,通過兒童操作玩耍的玩具。 包括:各種電子游戲玩具、視頻學習機玩具等。 | |
聲光玩具 | 由電能發生/發光為主要玩耍功能的玩具。 包括:各種款式的發聲/發光玩具。 | |
熱源玩具 | 玩具含有一個特定的部件,使用電能為其發熱,使玩具具備某種特定的功能。 | 1.主要材質類別相似; 2.適用年齡組相同(36個月及以下/37個月及以上)。 3.功能及預定玩耍方式相似; 4.供電方式相同。 |
實驗型玩具 | 預定由兒童組裝或各種組合來驗證物理現象或其他功能的一組電氣、電子或機械部件。 |
塑膠玩具單元劃分原則
產品類別 | 釋義 | 單元劃分原則 |
靜態塑膠玩具 | 不含任何驅動機芯的塑膠玩具。 包括:拼插玩具、手持玩具、玩偶(公仔、車仔)、拖拉玩具、積木玩具,娃娃玩具、爬爬墊類等。 |
1、預定玩要方式相近; 2、適用年齡組相同(36個月及以下、37個月及以上); 3、結構和外形相似; 4、主體材質相同(ABS. PP、PVC、其他)。 |
機動塑膠玩具 | 帶有非電的驅動機芯的塑膠玩具。 包括:裝有發條機芯、慣性機芯、彈射裝置等各種款式的塑膠玩具。 |
金屬玩具單元劃分原則
產品類別 | 釋義 | 單元劃分原則 |
靜態金屬玩具 | 不含任何驅動機芯的金屬玩具。 包括:各類金屬玩具。 |
1、預定玩要方式相近; 2、適用年齡組相同(36個月及以下、37個月及以上); 3、結構和外形相似; 4、主要材質類別相同(馬口鐵、鋁合金、鋅合金等)。 |
機動金屬玩具 | 帶有非電的驅動機芯或彈射裝置的金屬玩具。 包括:裝有發條機芯、慣性機芯及彈射裝置等各種款式的金屬玩具。 |
乘騎車輛玩具單元劃分原則
產品類別 | 釋義 | 單元劃分原則 |
玩具自行車 | 最大鞍座高度≤435mm的,僅由兒童的人力通過傳動機械驅動的兩輪車輛。包括各種輪徑、款式的玩具自行車。 | 1、主要承載件材質相同(鋼制、合金) 2、主要承載結構相似(菱形、單彎型、雙彎型、折疊型) 注:避震型若不單獨劃分單元,抽樣測試時,以避震型作為主檢產品 |
電動童車 | 由兒童駕駛、以直流電為能源驅動的車輛。包括各種款式的電動童車。 | 1、結構相似(可用腳起穩定作用、不可用腳起穩定作用) 2、輪數、座位數相同 3、適用年齡組相同(36個月及以下/37個月以上) |
其他玩具車輛 | 除上述車輛之外,由兒童本身力量驅動、預定承載兒童體重的其他車輛。 | 1.承載件材質相似 2.玩要方式和承載結構相似 3.車輪數量、座位數量相同 4.適用年齡組相同(36個月及以下/37個月及以上) |
機動車兒童成員用約束系統
適用于安裝在三個車輪或三個車輪以.上機動車上的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但不適用于安裝在折疊座椅或側向座椅上的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認證依據標準為GB 27887。
認證申請
認證委托人通過網絡向檢測機構提出認證委托。提出認證委托時,應填寫企業信息和產品信息,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
認證機構依據相關要求對申請進行審核,并在2個工作日內發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通知,或要求認證委托人整改后重新提出認證申請。審核內容包括產品是否存在于CCC目錄當中,可以自行在強制性CCC產品認證目錄中查詢。
認證委托人在申請時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提出所選用的認證模式和單元劃分要求并提供必要的信息,認證機構依據生產企業分類管理結果確定所適用的認證模式和單元劃分。
如認證委托人已自行對產品進行單元劃分并已實施型式試驗,需將型式試驗報告同時提交檢測機構以便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