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和明確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中有關生產企業分類管理、認證模式選擇與確定其有關事項,小編為大家介紹其中相關內容:

生產企業分類的目的
按照《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的要求,認證機構應“對獲證產品及其生產企業實施分類管理和有效的跟蹤檢查,控制并驗證獲證產品與型式試驗樣品的一致性、生產企業的質量保證能力持續符合認證要求”。
企業分類
根據生產企業質量保證能力、誠信守法狀況及所生產產品的質量狀況等與質量相關的信息進行綜合評價,將防爆電氣產品生產企業分為A、B、C、D四類。
生產企業分類結果對認證活動的影響
對防爆電氣CCC認證的開展而言,生產企業分類結果對認證活動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增加認證單元中工廠檢查的安排與獲證后監督模式的選擇。
1. 對增加認證單元活動的影響
從初始工廠檢查起,PCEC根據企業分類確定監督的頻次(見下表),根據持續的獲證后監督結論及國家質量監督抽查等質量信息,必要時增加監督頻次。

A類和B類生產企業增加認證單元不涉及增加工廠界定編碼時,原則上可減免初始工廠檢查。
2. 對獲證后監督的影響
C類和D類生產企業增加認證單元涉及增加工廠界定編碼時,應安排初始工廠檢查;增加認證單元不涉及增加工廠界定編碼但增加產品種類時,應安排初始工廠檢查;其他情況減免初始工廠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