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2日,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上宣布,中國力爭 2030 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努力爭取 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2030碳達峰”“2060碳中和”被合稱為“雙碳”目標。
雙碳目標的主要工作,就是減少以二氧化碳為代表的溫室氣體的排放。在進行減碳工作之前,掌握當下溫室氣體排放情況就是必不可少的一環。目前,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工作的驅動力主要來自兩個方向,一是國家、地方主管部門的管理要求,二是企業自身發展的內驅力。

滿足主管部門對溫室氣體管理工作的要求
國家對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管理工作的要求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第八條規定溫室氣體排放單位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列入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名錄:
(一)屬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行業;
(二)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
第十條規定重點排放單位應當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碳排放數據,清繳碳排放配額,公開交易及相關活動信息,并接受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關于加強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氣候〔2021〕9號)》中規定加強對發電、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航空等重點排放行業的2013至2020年任一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綜合能源消費量約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的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
因此,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需要按照相關要求,向有關部門報告碳排放數據。

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省市對溫室氣體排放管理工作的要求
2011年以來,我國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廣東省、湖北省、深圳市7個省市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共覆蓋電力、鋼鐵、水泥等20余個行業。由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公布重點排放單位名單,納入以上試點的重點排放單位,需要按照當地要求,進行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工作。

企業自身發展的內在需求
摸清“碳家底”,是碳達峰與碳中和所有工作的基礎
“碳中和”的國家目標、區域目標最終都是要落實到區域、行業和企業身上,企業承擔著碳達峰、碳中和的大部分任務,面臨著巨大壓力與機遇。
一個企業在自身碳排放是來自于哪些地方,排放量是多少都不知道的情況下,很難做出有效的措施。所以摸清“碳家底”,是碳達峰與碳中和所有工作的基礎。
做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相關政策的準備
“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中要求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別降低13.5%、18%。工業企業通過溫室氣體排放情況“摸底”,能夠積極主動地參與溫室氣體管控,滿足日趨嚴格的“雙碳”政策、法律法規要求,為未來適應新的標準奠定基礎,規避法律風險。
企業在摸清自身溫室氣體排放的基礎上,結合發展規劃,探索碳達峰、碳中和路徑,制定碳達峰、碳中和路線圖。

客戶對綠色低碳產品的需求
“雙碳”背景下,國際市場、社會、知名企業以及公眾,對溫室氣體減排的要求日趨明確,“綠色”、“低碳”理念引導消費者購買決策的趨勢逐漸呈現,另外部分大型知名企業已經要求其供應商報告溫室氣體排放情況,這種需求一方面給企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能助力踐行綠色低碳理念的企業更廣闊的發展空間和發展機遇。
碳中和是一場持久戰,對于企業而言,時刻掌握自身溫室氣體排放環節、排放量,才能發現降碳空間、挖掘降碳潛力,才能制定更加科學、準確的碳達峰、碳中和路徑,所以溫室氣體核算工作對于企業可持續發展是一項既基礎又重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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