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紹IEC TS 60079-46:2017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46:Equipment Assemblies》的相關內容,主要關于成套設備的防爆要求,供大家參考。
定義
1. 成套設備:預先制造的防爆設備組合,必要時通過電氣或機械與其他部件相互連接。在終端用戶現場投入使用前預先組裝,并可拆卸后在終端用戶現場重新組裝。
2. 成套設備合格證:用于證明成套設備符合規定要求的文件。
技術條件
1. 通用技術條件,可由成套設備的終端用戶或制造商提供,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 制造商規定的成套設備標識(如序列號);
- 輸入和輸出定額;
- 預期環境條件,包括環境溫度范圍和防護等級;
- 適用的防爆規程、標準和法規;
- 使用有關問題,包括電源;
- 成套設備中使用的各部分的任何要求;
- 工藝條件,包括流體、壓力、工作制;
- 外部熱源和冷源;
- 外部接口參數(例如,用于本質安全、控制、關機、聯鎖,包括故障模式的詳細情況)。
2. 防爆技術條件
- 滿足GB/T 3836.15 定義的設備保護級別(EPL)的最低要求;
- 設備類別;
- 溫度組別或最高表面溫度;
- 適用時允許的粉塵層;
- 特殊使用條件(證號中標識“X”)。
能力
- 對于進行型式驗證的成套設備,制造商制造工藝及有關人員的能力應符合GB/T 3836.21的要求。
- 對于進行單臺驗證的成套設備,通過設備組件與文件的一致性來驗證執行生產過程中的人員的能力。驗證機構應具有驗證成套設備防爆性能的能力。
每一臺成套設備應提供與上述有關的文件。后續將繼續介紹該標準對成套設備設計、結構、組裝和標志的要求,詳情請關注盛鼎防爆檢測領域資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