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設備管理應遵循設備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設備全生命周期管理是指設備從設計、生產、選型、采購、安裝、使用、維護、檢查、檢修、最終報廢亦或回收再利用的全生命周期中的信息與過程。很多人都誤以為使用防爆設備就等于防爆安全,其實系統性管理才是關鍵所在。
新建項目防爆電氣設備管理重點控制設計、制造、選型、采購、安裝五個環節。其中,設計、制造、選型、采購環節控制意在采取源頭防控,保證所采購的設備安全可靠,經濟合理,適應環境。安裝環節控制在于保證安裝質量,確保防爆性能的完整性。在用防爆電氣設備應進行日常維護、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于存在問題的防爆設備進行檢修、修理或報廢,保證防爆電氣設備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對大批量采購和重點部位的防爆設備,應在合同中明確委托國家認可的防爆檢驗機構進行抽樣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采用。同時,采購防爆電氣時應向制造商索要下列技術資料及證明文件:
- 防爆合格證復印件;
- CCC證書(僅適用于CCC發證目錄內產品);
- 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 使用說明書;
- 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明;
- 檢驗報告;
- 本質安全系統描述性技術文件(適用于外部供電本質安全型防爆電氣設備)。
設備安裝后應依照施工驗收規范進行驗收,并且依據AQ 3009、GB/T3836.15、GB/T3836.16、GB 50257等國家強制標準,在項目交接給使用方之前還應委托具有國家檢測檢驗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初始檢查,以確保整個項目的防爆安全性能。
為保證防爆設備處于良好狀態,可在危險場所長期使用,對于在用得防爆設備應進行連續監督和定期檢查。連續監督應由企業的專業人員進行,做好相應的檢查記錄,發現異常現象及時處理。定期檢查應委托具有國家檢測檢驗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時間間隔一般不超過3年。企業應根據檢查結果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并將檢查報告和整改情況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參考文獻:AQ3009-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