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環境保護署(EPA或第二參考可接受的機構)于2021年3月29日根據有毒物質控制法(TSCA)第5節宣布了其新化學品計劃的兩項變更。分發給利益相關者的郵件消息,將修改EPA做出決定和管理與新化學品相關的風險的方法。其中一項變更與重要新用途規則(SNUR)的使用有關,而另一項變更與工人接觸有關。下面將更詳細地描述兩者。

根據該電子郵件,該機構將停止根據提議的SNUR的存在發布“不太可能帶來不合理風險”的決定。EPA不會在通過SNUR審查新物質時將合理預見的使用條件排除在外,而是在對新化學品做出決定時審查所有使用條件,并在適當的情況下發布命令以解決潛在風險。展望未來,當EPA的審查得出結論,即一種或多種用途可能會帶來不合理的風險,或者當它缺乏做出安全調查所需的信息時,EPA將發布命令以解決這些潛在風險。
但是,該機構根據TSCA第5(e)和5(f)條命令簽發SNUR的長期做法不會改變。這有助于確保通過訂單對生產前通知(PMN)提交者施加的要求也適用于未來制造或加工相同化學物質的任何其他人。SNUR要求制造商和加工商在為SNUR中描述的新用途制造或加工化學物質之前,向EPA提交重要的新用途通知以進行評估。
該機構現在打算通過有關工人暴露的監管手段,幫助確保在審查新化學品時確定的工人得到保護。更具體地說,如果EPA發現可以通過適當的個人防護設備(PPE)和危險溝通解決的工人潛在的不合理風險,它將不再假設工人在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的PPE標準和更新的安全數據表。相反,該機構將視情況通過TSCA第5(e)條命令將缺乏工人保障措施確定為“合理預見”的使用條件,并強制要求提供必要的保護。
從實際角度來看,EPA在對新化學品做出決定時審查所有使用條件的決定可能會導致PMN提交者受到命令,對他們無意進行的使用施加限制。此外,該機構的公告稱,“EPA仍致力于滿足根據TSCA第5節對新化學品提交進行審查和確定的法定截止日期。”盡管如此,業內一些人表示擔心這些變化可能會導致PMN審查過程的延遲。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截至撰寫本文時,該機構尚未根據宣布的更改更新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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