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加拿大CSA認證的衛生部發布了一份關于可能修訂《化妝品法規》的管理通知,在加拿大制造、進口、宣傳和/或銷售的化妝品受《食品和藥物法》和各種法規的約束,其中就包括了《化妝品法規》。

該法規規定了“任何人不得銷售含有任何可能對使用者健康造成傷害的物質的化妝品,并且按照標簽上的說明和正常使用條件使用化妝品。” 化妝品首次銷售后10天內需要通知,如果進行了某些更改,則需要再次通知。根據加拿大CSA認證的說法,通知必須包括“配方、應用領域、形式和功能”等信息。
另一個強制性要求是在標簽上標明成分,這包括香水,它可以是單一成分,也可以是多種成分的復雜混合物。化妝品法規允許在成分列表的末尾使用香水,以表明產品中使用了香料,而不是列出香料中可能存在的每種成分。對這一要求的潛在修訂是加拿大CSA認證正在考慮的四項主要修訂之一。
擬議的修訂涉及以下領域:
- 在標簽上強制披露特定的香味過敏原
- 更靈活地在小包裝標簽上披露成分
- 加強對化妝品行業的監管
- 更新的管理項目
有關化妝品要求的詳細信息,請參閱《食品和藥品法》和《化妝品法規》。關于化妝品安全、標簽、成分等的更多信息也可以在加拿大CSA認證的化妝品安全網站上找到。
標簽: CSA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