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合格證書的有效期為五年,當產品防爆合格證書即將到期,取證產品未發生變化,企業想重新取得產品的防爆合格證書時,可以按照以下要求準備:

1.申請書(一般檢測機構會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各一份(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2.技術文件資料(原證書取證時提供的審查合格的全部技術資料)。技術文件資料應包括:a.產品標準或技術條件;b.與防爆有關的產品圖樣;c.產品使用維護說明書;d.確保電氣設備安全性所必須的其他資料(例如材質報告、電池規格書、發射功率報告等)。
3.樣機,提供符合圖紙的完整樣機。(型號與原檢驗報告一致)。
為確保證書延續性,建議企業提前三個月申請證書,并且及時提交變更備案,以免新證書補辦下來卻未生效,但一般情況下都是自動生效,唯一值得重視的地方就是產品的數據參數是否有改過,如果有,就需要重新辦理防爆合格證。
標簽: 防爆合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