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標簽:
隔爆型電氣設備未使用的引入口,需要根據(jù)其引入口處的結構確定封堵方法,您知道嗎?下面針對常用的隔爆型電氣設備未使用引入口的封堵方法,簡要加以分析說明。
國家標準GB/T 3836.1—2021第16.4條“封堵件”是這樣規(guī)定的:用于封堵電氣設備外殼壁上冗余孔的封堵件,應符合相應專用防爆型式的要求。
通常,隔爆型電氣設備的引入口結構分為兩種情況:
首先,第一種情況“隔爆外殼上有密封圈式電纜引入裝置”的做法見下圖1所示:

這種引入口的結構是在設備的最前端通過壓緊元件擠壓密封圈產生形變,使密封圈可靠夾緊電纜護套實現(xiàn)隔爆性能,不存在隔爆面結構。在這種情況下進行的封堵方法是,其多余的電纜引入口在密封圈的外側應設鋼制堵頭/堵板,堵板的厚度不應小于2mm,鋼制堵板應由壓緊元件壓緊,如圖1所示。
第二種情況“隔爆外殼上引入口為隔爆螺紋通孔”的做法見下圖2所示:

這種情況隔爆外殼上引入口為隔爆螺紋通孔,需要使用適合的隔爆型堵頭封堵。需要注意的是,應該先確定螺紋型式,如,是NPT螺紋還是M螺紋,或其他允許的螺紋型式,再根據(jù)螺紋型式選用適合的隔爆堵頭進行封堵,此封堵方法是通過螺紋接合面實現(xiàn)隔爆性能,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相關標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