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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國家技術法規與技術標準通行規則,2016年以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陸續引發文件,提出政府制定強制性標準、社會團體制定自愿采用性標準的目標,明確了逐步用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取代現行標準中分散的強制性條文。

因此,2022年7月15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了關于發布國家標準《消防設施通用規范》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2022年第116號),批準《消防設施通用規范》(編號為GB 55036-2022)為國家標準,自2023年3月1日起實施。
《消防設施通用規范》適用于建設工程中消防設施的設計、施工、驗收、使用和維護。
《消防設施通用規范》為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現行工程建設標準中有關規定與本規范不一致的,以本規范的規定為準。
對于既有建筑改造項目(指不改變現有使用功能),當條件不具備、執行現行規范確有困難時,應不低于原建造時的標準;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配套的推薦性工程建設標準是經過實踐檢驗的、保障達到強制性規范要求的成熟技術措施,一般情況下也應當執行。
注:因為標準還未施行,因此無法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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